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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许可主体:太仓市规划建设局

设定依据: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二款、第二十四条。

申报材料:

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1、申请表;    2、规划绿线图、原绿化规划或绿化现状图;    3、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4、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5、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二、属开门坡、道口的:

1、申请表;    2、规划绿线图、原绿化规划或绿化现状图;    3、项目规划许可证;    4、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三、其他:

1、申请表;    2、规划绿线图、原绿化规划或绿化现状图;    3、改变规划或绿地占用申请理由。

办事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法定材料;    2、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场踏勘;    3、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    4、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树木补偿费依据《苏价费字(1996)第14号(96)苏财综字第7号关于苏州市树木、花卉、绿化设施损失补偿收费标准的批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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