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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一、树木砍伐、移植;

(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1、申请表;  
2、树木位置现状;   
3、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4、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5、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二、属开门坡、道口的:

1、申请表;      
2、树木位置现状;   
3、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三)属绿化调整的:

1、申请表;   
2、绿化调整规划设计图复印件;   
3、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四)其他:

1、申请表;  
2、树木位置现状图;   
3、树木砍伐申请理由;   
4、绿地恢复、补偿方案。

办事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法定材料;   
2、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场踏勘;   
3、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   
4、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树木补偿费依据《苏价费字(1996)第14号(96)苏财综字第7号关于苏州市树木、花卉、
绿化设施损失补偿收费标准的批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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