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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营造最佳人居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州市政府《苏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市提出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积极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活动,力争2008年我市建成区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为更好地开展创建活动,拟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创建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活动,到2008年末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工作,力争年末或2009年初通过验收,获得命名。

二、创建工作任务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高,指标面广,工作量大。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我市在多项指标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

1、现状分析

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我市各项指标的现状和差距为:

a、已达标的指标

①每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300天;②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③城市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达到100%;④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95%;⑤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⑦城市污水处理率≥70%;⑧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85%等多项指标已全部达到要求。

b、暂缺的指标

①综合物种指数≥0.5;②本地植物指数≥0.7;③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50%;④城市热岛效应程度≤2.5℃;⑤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85%;⑥再生水利用率≥30%。以上6项指标目前为空白,我市尚未开展这方面的统计和研究。

c、未达标的指标

⑴绿化三项指标

2005年底,国家建设部卫星遥感测试结果,我市建成区绿化三项指标分别为绿地率35.9%,绿化覆盖率40.1%,人均公共绿地9.23平方米,均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建成区绿化三项指标分别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对照此标准我市尚有相当大的差距。另外,2005年夏季,为迎接国家建设部对绿化三项指标的卫星遥感测试,规划建设局和新区在城区的待开发地和抛荒地突击增种了近130万平方米临时绿地,以弥补绿化三项指标的不足,但今后这些临时性绿地随着开发建设需要会陆续减少,这样造成绿化指标的空缺更大。

⑵万人拥有病床数

目前我市万人拥有病床数为80张,与要求的90张还有差距。

⑶主次干道平均车速

主次干道平均车速要求达到≥40公里/小时,而我市目前只达到31公里/小时,而且市民公交出行比率较低。

2、主要任务

⑴遵循规划,快速增加绿量,完成创建三大主要指标。

根据《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太仓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及建设部专家组意见,按照测算,到2008年太仓市建成区面积达20平方公里(即东至一级公路、南至新浏河南岸、西至204国道、北至339复线<苏州路>),人口按16万计算,建成区绿地率标准为38%,则还需新增各类绿地约28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为100万平方米。初步计划2007年新增绿地120万平方米, 2008年根据遥感的绿化准确面积补足到38%的标准。

⑵提高品位,加快创建工程建设,努力凸现创建亮点。

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城区小游园、风光带、道路绿化等人文化绿化景观已经成为我市创建工作的亮点,因此,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我们要继续凸现这些亮点。新浏河风光带要在完成北岸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南岸建设,形成南北呼应、东西贯通的景观长廊。建设城市湿地公园,丰富人文景观,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同时要继续加强小游园建设,使创建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让群众从创建工作中真正受益。

⑶形成合力,认真抓好基础性工程,全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综合性指标体系,除了绿化主要指标外,还有卫生、交

通、气象、生态等多项指标没有达标,因此,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以大局目标为重,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全面完成创建各项指标。

三、创建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太仓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市政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加强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按照创建要求,强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完善绿色行动计划,结合绿色太仓建设,全力构建绿量适宜、分布合理、特色明显、景观优美、功能齐全、稳定安全的绿色生态系统。要发挥规划的龙头和先导作用,增强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通过规划控制和建设推进,确保2008年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3、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林、建设、环保、水务、市政、卫生、公安、气象、园林和绿化以及供电、供热、供水、排污、燃气、通讯、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要求,落实措施,完成各自责任目标和任务。要加强合作与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顺利实施。

4、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如期完成,要广开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建设投入。市级财政要在每年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资金。同时,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多方吸纳社会资金。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鼓励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积极认建认养绿地,努力扩大融资渠道。

5、广泛宣传,全面发动。为了加强对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宣传,各新闻单位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全市上下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要配合创建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有声有色,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积极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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